近年来,宣恩县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立足丰富非遗资源,探索出一条“非遗+普法”深度融合新路。该模式的核心在于,将法治精神系统性地注入民族文化肌理,推动普法工作从“单向灌输”向“双向互动”转变,形成了以“内容转化、场景浸润、人才共育”为核心的民族地区普法工作新机制,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、实效性和影响力。

建立“法言法语”向“非遗语言”的译介机
针对传统普法内容枯燥、形式单一的问题,建立“政法干警出脚本、非遗传承人创作品、法律明白人审内容”的协同创作机制,将法律条文精准转化为三棒鼓词、苗语山歌、侗族大歌等具有乡土韵味的非遗语言。
一是创作了一批“带泥土味”的法治精品。围绕宪法、民法典、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,创作了《三棒鼓解读民法典》《宪法 我想对你说》等7部法治文艺作品和35部短视频。例如,将继承编中“虐待父母要丧失继承权”的规定,转化为“虐待父母亲,要丧失继承权”这样直白鲜活的三棒鼓唱词,让群众一听就懂、过耳不忘。
二是实现了普法内容的精准投送。针对苗族聚居区,推出“苗语+法治”双语课程,将宪法要义、反诈知识译成苗语山歌,既保留语言韵律之美,又打破语言壁垒,打通了少数民族群众学法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三是形成了可复制的“译介”流程。该机制建立以来,非遗普法类节目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中的占比从不足5%提升至30%,实践表明,任何地区的特色曲艺、说唱艺术,只要建立起“专业法律知识+本土表达方式”的内容生产链路,都能成为有效的普法载体,有效解决“普法内容不对路”的普遍难题。
构建“文化空间”与“法治体验”的融合机制
突破传统“摆摊发单”的普法场景限制,将法治元素深度植入群众日常休闲和节庆活动的文化空间,打造沉浸式、互动式普法新场景。
一是节庆普法成为新常态。充分利用“三月三”“六月六”等民族节庆和宪法宣传周等节点,推出“法治非遗展演”,将普法活动与群众自发的民俗活动融为一体。单场活动覆盖群众数百人,实现了“群众在哪里,法治阵地就前移到哪里”。
二是生活场景变身法治课堂。结合宣恩特有的“坝坝茶”休闲文化,在景区设立“茶香法韵”普法点,青年普法志愿者与群众围坐品茶,结合剪纸、漆扇等非遗体验,解答法律难题。这种“品茶赏艺、学法解惑”的温情模式,极大降低了群众对普法的心理抵触,让普法既有“力度”更有“温度”。
三是文化街区融入法治景观。依托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——仙山贡水兴隆老街,将法治标语、法治对联、法治文创产品融入街区景观,游客在游览观光、体验非遗技艺的过程中,随处可见法治元素,随时可学法律知识,使法治文化成为城市风景的一部分,潜移默化提升市民法治素养。
打造“传承人”与“法治人”的双重培育机制
摒弃以往“普法干部单打独斗”的模式,建立“非遗传承人+政法干警+法律明白人”的深度搭档机制,将非遗传承人培育成普法骨干,同时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文化素养。
一是培育了一支扎根乡土的普法生力军。依托147位非遗传承人,组建了多支“红色文艺轻骑兵”普法队。三棒鼓传承人曾静带领普法队走遍村寨,将邻里纠纷、土地流转等身边事编入唱词;普法先进个人将法律条文编入侗族大歌。他们用乡音讲法理,群众信得过、听得进。
二是完善了“教、学、练”一体化的能力提升机制。政法干警定期为非遗传承人开设“法律知识小课堂”,用案例解析将法言法语转化为创作素材;非遗传承人为政法干警和“法律明白人”传授曲艺技巧与本土表达,提升普法队伍“用乡音说法”的能力。双方在联合创作、同台展演中实现教学相长。
三是形成了“普法与传承”的良性循环。通过普法实践,非遗项目的现实价值被重新发现,吸引了更多年轻人关注和学习非遗,既解决了普法人“下沉难”的问题,也为非遗活态传承注入了新动力。
内容转化有载体、场景融合有阵地、人才共育有队伍—三个机制的协同发力,让宣恩普法工作从“活动式”走向“机制化”,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法治熏陶,基层治理的法治根基也越扎越实。宣恩的实践表明,民族地区普法,只有扎根文化土壤、激活本土力量、融入群众生活,才能落地生根、开花结果。